北京机动车7月20日起单双号限行
2008年7月16日 9:52
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从7月20日起至9月20日,北京市机动车将分单双号行驶。限行期间公车将停驶七成。尽管实行单双号的车辆停驶时间实际仅为1个月,但仍然减征3个月车船使用税和养路费。
分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准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车辆;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专用车辆证件(不含车证底色为黄色的场馆外围和场馆临时车证)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车辆(须遵守通行证的使用规定);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车辆及救援、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除限行外,部分机动车还需遵守特殊规定行驶,货运机动车,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六环路)行驶。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0时至6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京B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在四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四环路辅路)行驶。
7月20日0时至9月20日24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的同时,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六环路)行驶。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前,须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