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景点不涨价
日期: 2007-09-18     所属景区: 湖北
 
    湖北省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景区严格监管节日价格,在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全省所有的旅游景点均不得涨价。
    通知内容包括:所有旅游景点的门票一律不准涨价;公路客运票价一律不得突破规定的浮动幅度;加强对民航、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和门票等服务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价格举报电话“12358”24小时受理各种相关的投诉与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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