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到日本观光旅游,通常需要有允许逗留期在90天以內的“临時逗留者签证”。持有这类签证的人可以在日本探亲访友、进行调查研究和从事商务活动。个人申请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去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并且需要在日亲属或朋友的邀请函和身分保证以及经济担保等,但审查严格,往往不易成功;如果是跟团的团体旅游观光,则可由旅行团代为办理申请,相对要轻松很多。 签证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因私护照正本(有效期半年以上); 2、本人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填写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4、日本邀请单位出据的“招聘保证书”一式五份(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 5、大一寸照片九张(4.5平方公分); 6、申请者需所在单位出据担保函,内容除了担保准时回国及不违反日本国法律外,还须写明如有违反,担保单位需负担必须的费用及有关责任; 7、提供不可分割的关系并保证如期回国。
根据访日目的的不同,需要提交或出示的文件种类是不同的,因此建议您事先向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咨询。